用已被注销公司的名义与别人签订“买卖房协议”,将价值百万元的群体资产及国有土地以39.3万元的价钱贱卖出去后,卖方单位在众多职工的抗议下,要求反悔。但买方却坚定不赞成,从而引出了一场长达数年的诉讼纠纷,官司曾打到省高院。终极,此案被“捅”到了安徽省人民政府,省政府审理后发明该案中存在违规发证行为,遂责令阜阳市政府进行纠正跟整理,阜阳市政府又责令国土部门整改,国土部分遂“主动认错”将先前发放的土地证撤销,未料此举又惹来无尽官司……
记者 雷强
一纸协议“房客”变“房主”
安徽王中王集团公司华阜服装公司的前身为阜阳市华阜服装公司。华阜公司由于经营不善,部门厂房、场地被闲置多少年,直到2002年3月,来自河南的赵利霞想在阜阳办企业,相中了这块闲置地。她与华阜公司的郝桂萍协商并达成了协议,租用华阜公司的局部厂房、场地出产农机械,年房钱1.2万元,租期10年。两个月后,赵利霞在这个家底的基本上,注册资金60万元,成破了豫峰机械有限公司。
次年10月,郝桂萍“强迫”将华阜公司的一处厂房、门面房等(总计63间屋宇,其中30间门面房,占地面积8.55亩)的所有权转让给赵利霞,所有权的转让价是39.3万元。对此,郝桂萍表现,这是摆个样子并非真的转让,是双方做做样子签订的假协议,而这39.3万元实在就是约定预支的8年7个月的房租。对此,赵利霞从未否认,并表示因为华阜服装公司因经营不善,急于走出绝境才主动与她接洽,被迫将房地产及其从属物转让给她的。
职工抗议引发连环诉讼
据懂得,华阜服装公司的前身是“安徽省阜阳市区街企华阜服装公司”,法人代表是王春树。1994年,又变更企业名称为安徽王中王团体公司华阜服装公司lv2012官方kason新款目錄,法人代表也变革为郝桂萍lv包包。这枚当时并未烧毁,刻着已经不存在的“安徽省阜阳市华阜服装公司”的印章,作为甲方式人代表签字附件,盖在了郝赵交易房协定上。得悉价值达百万元的厂子与土地被贱卖后,华阜公司的员工认为该企业资产属于全部成员所有,不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批准同意,任何人无权处理,并开端与厂方进行交涉。此时,一方面迫于压力lv官方網,另一方面也以为“吃了闷亏”的郝桂萍一纸诉状将豫峰机械有限公司及其法人代表赵利霞推上了被告席。
2006年3月,阜阳市颍东区法院一审断定华阜公司与豫峰公司签署的买卖房协议无效。一审过后,豫峰公司上诉至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该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取消颍东区法院一审讯决。颍东区法院再度重审以诉讼主体资历不合适为由下达裁定,驳回华阜公司的起诉。2007年6月,华阜公司以新公司“安徽王中王集团公司华阜服装公司”主体资格从新起诉,随后,阜阳中院认定买卖房协议是正当有效,遂判决驳回安徽王中王集团公司华阜服装公司的诉讼要求。2007年10月,安徽省高院驳回了王中王集团华阜服装公司的上诉。
案惊省政府被明令整顿
安徽省高等国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裁决后,华阜服装公司向阜阳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随后,阜阳市政府经由考察后向安徽省政府法制办发函,恳求省政府法制办改正该市政府作出的颁证行动。
2008年4月15日,安徽省政府给阜阳市政府发出《行政复议意见书》,同时,省政府指出“对涉案土地的所有权性质认定,是经政府批准征收为国家所有,仍是基于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转户其残余土地转为国度所有,前后依据不一。”并且,在申请人与第三人已就有关《买卖房协议》的效率向法院提起诉讼,而法院未作出终审判决的情形下,依然办理涉案土地转让手续并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使问题更加庞杂化。因此,省政府要求阜阳市政府们在接到行政复议看法书后,当真进行整改,督促有关部门严厉依法标准供地和发证报审批程序和手续,严禁相似理由凌乱、依据不一的景象再次发生,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严正性。
土地局“自动认错”成被告
基于省政府及阜阳市政府的请求,阜阳市国土资源局撤销了阜阳市政府2006年7月10日批准的阜阳市豫峰公司土地出让计划,解除2006年7月11日该局与豫峰公司签订的2006―39号《国有土地应用权合同》,收回出让的土地使用权,注销该公司颍东区朝阳北路一号土地登记。随后,豫峰公司将阜阳市领土资源局告上法庭。豫峰公司要求法院依法确认原、被告之间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法有效。
对此,阜阳市国土局辩称,华阜公司原签订的征用土地弥补协议有守法性,本案的争议土地征地时没有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土地出让方案所根据的阜阳市征字88第41号对于华阜公司定点批复书于实际出让的土地不是统一地块;华阜公司在没有办理土地使用权和房产证前与豫峰公司签订的买卖协议违背法律划定,不能作为出让土地的依据;原告与华阜公司在诉讼期间对该土地产生争议,不应该颁发土地使用证;被告、被告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按评估价收取40%的出让金没有依据。市政府依据调查资料撤消了土地出让方案,因而应当解除出让合同。
一轮官司未结另一轮又将起
2009年1月14日,阜阳市颍东区法院一审判处阜阳市国土局败诉,随后国土局提起上诉。2009年3月19日,阜阳市中院作出裁定,认为此案是民事争议,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畴,遂驳回豫峰公司的诉请。未几,豫峰公司再次起诉,将土地局告上法庭,2009年5月22日,颖东区法院再次做出判决,支撑豫峰公司的诉请,随后,土地局再次上诉。
日前,阜阳市中院二审休庭审理了此案。据了解,作为案件中的另一方华阜公司认为土地局违规发证,将属于本人的土地办理给了他人,也筹备将土地局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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